重慶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關于重慶市2012年市屬普通高校
招收特長生的通知
渝教招考〔2012〕3號
各區縣(自治縣)招委、教委,北部新區教育局,市屬普通高校:
為進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推進普通高校招生綜合選拔錄取標準和多元化評價機制創新,引導高中教育全面向素質教育方向發展,2012年我市將繼續試行對應屆高中畢業生中在藝術、體育、創新實踐等方面具有特長的考生(以下簡稱特長生),經選拔確認符合相關條件者可以適當降低分數要求,錄取到市屬高校的政策,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特長生必須是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考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
1.高中階段參加以下科技創新實踐活動并獲得優異成績者:
(1)參加科技創新大賽,獲得科技發明、科技實踐活動和科技論文全國一、二等獎;
(2)獲得中國少年科學院小院士稱號者;
(3)重慶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市長獎獲得者(含提名獎);
(4)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國際金、銀獎和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5)全國創新與實踐活動大賽程序設計、機器人比賽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6)全國青少年電腦活動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7)獲得國家發明專利證書者(如果是數人共同作出的發明,僅第一發明人有申請資格);
(8)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個人項目三等(含)以上獎項獲得者。
2.高中階段參加重慶市教委、重慶市體育局聯合舉辦的中學生體育競賽在田徑、游泳、籃球、武術、羽毛球、網球、藝術體操、健美操8個項目和市運會在田徑、游泳等量化項目中獲得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經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測試認定者(集體項目僅主力隊員有申請資格);
3.參加教育部批準的具有藝術特長生招生資格的高校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測試合格,且經教育部“陽光招生”平臺公示者;
4.高中階段參加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辦的市級學生藝術展演藝術表演類三人(含)以下項目獲二等獎(含)以上,并在“重慶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網”公示者;
5.高中階段在國家級出版社出版了專著者;
6.高考單科成績取得全市普通文科類前50名或普通理科類前100名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及規模
(一)招生院校及項目
根據近年來各院校參加由市教委主辦的全市大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的獲獎情況,為與教育部主辦的全國大學生運動會、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逐步全面接軌,確定2012年具有特長生招收資格的為西南政法大學等11個院校,共招收籃球、聲樂等14個大類項目(詳見附件1)。
(二)招生規模
全市特長生招生規?偭靠刂圃谑袑俑咝T谟灞究普猩媱澘偭康0.5%以內,各校特長生招生計劃總量原則上控制在市教委當年下達學校的原始普通本科在渝招生計劃的0.5%以內,各項目具體招生規模由學校根據生源情況自行調節。
(三)招收范圍
高等學校普通文、理類。
三、考生申報程序
凡符合上述條件者,可登陸市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cqksy.cn/site/default.html)下載《重慶市2012年“特長生”申報表》(見附件2),按照有關要求填寫后,考生持申請表、獲獎證書原件及相關材料到高校進行認定或測試。
單科成績取得全市普通文科類前50名或普通理科類前100名的考生(在志愿填報前由市教育考試院在重慶招考信息網上公布各科成績分數),符合條件的考生應與相關高校聯系,得到高校的認可后再填報該高校的志愿。
四、認定和測試辦法
特長生所具有的特長能力水平需先通過市級資格認定測試,再參加有關高校組織的選拔認定測試。各高校認定和測試具體辦法、時間、地點、要求等必須提前10日向社會公布。
(一)藝術特長生測試認定辦法
1.市級資格測試
全市不再另行組織藝術特長生市級資格測試,凡符合藝術特長生資格條件的考生直接參加高校選拔測試。
2.高校選拔測試
(1)招生高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制定藝術特長生招生章程,內容應包括藝術特長生招生項目、測試時間、地點、內容、辦法和錄取要求等。各高校招生章程應于2012年4月15日前報市教委招生考試管理處備案,同時通過校園網向社會公布。
(2)具備資格條件的考生要按照招生高校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憑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向擬報考高校進行藝術特長生的申報,由招生高校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后的證明材料原件應退還考生,復印件由高校驗證人員簽字留存。
(3)各招生高校測試認定工作應在2012年6月15日前進行,于6月25日前將測試認定合格名單在本校校園網上公示結束,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結束后于6月28日前將擬錄名單按《重慶市2012年特長生合格考生名冊》(見附件3)要求報送市教育考試院,市教育考試院將對入選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對在公示中反映出有問題的考生必須進行認真查處,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特長生照顧。
(二)體育特長生資格測試認定辦法
1.市級資格測試或認定
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資格測試或認定,合格者將統一在重慶市學校體衛藝國防教育網或重慶招考信息網上予以公示。
2.高校選拔測試
(1)田徑、游泳等量化項目,有關高?芍苯硬捎檬屑壻Y格測試或認定結果,也可自行再組織選拔測試;
(2)其他非量化項目,有關高校需要再組織選拔測試。
(三)其他項目
高?芍苯咏M織專家評審組對考生獲獎證書進行認定。
五、錄取辦法
(一)以下特長生錄取時在相應批次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由高校增加計劃,可提高一個批次投檔,供高校審核,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
1.參加教育部批準的具有藝術特長生招生資格的高校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測試合格,且經教育部“陽光招生”平臺公示者;
2.在“重慶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網”公示的具有藝術特長生資格并在學校組織的選拔測試中成績特別優秀者;
3.中國少年科學院小院士稱號獲得者;
4.高中階段參加科技創新大賽,獲得科技發明、科技實踐活動和科技論文全國一等獎者;
5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國際金、銀獎和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6.全國創新與實踐活動大賽程序設計、機器人比賽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7.全國青少年電腦活動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8.獲得國家發明專利證書者;
9.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個人項目一等(含)以上獎項獲得者;
10.高中階段在國家級出版社發表專著者。
(二)以下特長生錄取時達到相應批次控制分數線時,由高校增加計劃,隨學校正常批次投檔,供高校審核,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
1.在“重慶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網”公示的具有藝術特長生資格并在學校組織的選拔測試中成績良好者;
2.高中階段參加科技創新大賽,科技發明、科技實踐活動和科技論文全國二等獎獲得者;
3.重慶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市長獎獲得者(含提名獎);
4.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個人項目二、三等獎項獲得者;
5.高考單科成績取得全市普通文科類前50名或普通理科類前100名的考生。
(三)體育特長生,參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員試點高校的招生辦法錄取,由高校增加計劃,采取在二本控制線的65%投檔,供高校審核,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
(四)按特長生招生政策錄取的考生不得同時享受普通高考統一的加降分照顧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按照特長生招收的有關規定全面實施宏觀調控與過程監督,確!瓣柟庹猩。各有關高校要加強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做到程序規范、辦法公開、結果公示;要成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紀檢監察部門、招生部門和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研究決定特長生招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組織實施特長生政策宣傳、專業測試及認定和錄取工作。
(二)嚴格監督
各有關高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測試及認定工作,強化監督檢查,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在特長生測試認定中出現徇私舞弊、重大疏漏或違反規定錄取特長生的相關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對在特長生測試中被確認為違規的考生,根據《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將其違規事實報市教育考試院,市教委授權市教育考試院視情況取消其當年特長生錄取資格;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要取消學籍,令其退學。
附件:
1.重慶市2012年具有招收體育特長生和藝術特長生的市屬高校及項目
2.重慶市2012年“特長生”申報表
3.重慶市2012年特長生合格考生名冊
附件1:
重慶市2012年具有招收體育特長生
和藝術特長生的市屬高校及項目
學 校 |
項 目 |
西南政法大學 |
籃球、聲樂、器樂、舞蹈、戲。ê鞒郑 |
重慶師范大學 |
聲樂、器樂、舞蹈、戲。ê鞒郑 |
重慶郵電大學 |
田徑、器樂、舞蹈 |
四川外語學院 |
游泳、健美操(含藝術體操)、聲樂、舞蹈、戲。ê鞒郑 |
重慶理工大學 |
游泳、田徑、網球、跆拳道、聲樂、舞蹈 |
重慶三峽學院 |
武術、聲樂、器樂、舞蹈 |
重慶文理學院 |
田徑、健美操、足球 |
重慶交通大學 |
聲樂、器樂、舞蹈 |
重慶工商大學 |
籃球(女子)、羽毛球、聲樂、器樂、舞蹈 |
重慶科技學院 |
籃球(男子)、器樂(西洋樂) |
長江師范學院 |
毽球、器樂(管弦樂) | |